查回扣!查發票!平安夜前夕,上海再掀反腐風暴!
日期:2017/12/27
今日(12月19日),上海市衛生計生委公布《2017年上海市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暨藥品回扣整治督導檢查方案的通知》。
《通知》由上海市衛計委、發改委、人社局等10部門共同印發,按照方案部署,即將到來的2018年1月,10部門將專項督查滬上各醫療機構。
一年前的平安夜(12月24日),央視播出《高回扣下的高藥價》,曝光上海、湖南一些三甲醫院醫生在院內收受來自藥企的“回扣”,協助醫藥代表“統方”的違法違規行為,引發整個醫藥圈的“大地震”。
一年過去了,10部門專項督查的重點,首先是今年上海陸續頒布的整治藥品回扣“1+7”文件落實情況;(點擊藍字,回顧今年滬上整治藥品回扣的雷霆風暴)
其次,高值醫用耗材,特別是植介入類醫用耗材的臨床超適應癥應用,變相計費多收費等不合理使用、價格不透明行為,也將是10部門專項督查的重點。
同時,10部門將繼續推進醫藥衛生行業發票使用情況專項整治,重點查處非法使用發票、過票、走票、倒票等問題,加強對發票違法問題的案件移送和聯合查處工作,深入挖掘發票違法行為背后隱藏的不正之風問題。
《通知》明確,強化對高值醫用耗材特別是植介入類醫用耗材的價格監管。加強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對于不可另行收費的醫療器械,不得向患者收費,嚴肅查處超過規定范圍使用醫用耗材、超規定加價率多收費、多計或變相多計醫用耗材多收費、違反自愿原則強制或變相強制患者使用醫用耗材多收費以及不按規定公示醫用耗材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
此項工作由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牽頭,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辦醫主體、各醫療機構配合。
上海市決心推動醫用耗材信息公開。
《通知》部署:
1、各醫療機構應將主要醫用耗材價格、總體用量、各科耗占比納入院務公開范圍;
2、各醫療器械銷售單位(包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等)要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做好明碼標價,在顯著位置公示產品信息,要列明名稱、規格、型號、注冊證號、品牌、生產企業、經銷企業、計價單位、價格等內容;
3、各醫療機構要向患者提供包括耗材名稱、品規和收費價格等詳細內容的費用清單,并提供所用耗材信息的查詢渠道,提高醫療費用透明度。將醫用耗材使用情況納入醫院管理評價體系。
4、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建立醫用耗材尤其是高值醫用耗材使用信息上報制度,對于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將耗材集中采購價格等相關內容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2018年,上海探索建立醫用耗材長效監管工作機制。
《通知》稱,將由上海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加快推進自費藥品和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制度的建立完善,組織開展醫用耗材綜合評價工作,將評價結果用于醫用耗材采購、制定臨床應用指南。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完善醫用耗材內部管理制度,保證制度的透明化,加強醫用耗材的院內信息化管理水平,重點監控高值醫用耗材使用情況,對耗材使用超過同學科平均水平的醫生,進行病例追溯再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進行約談。
《通知》最后明確,各單位要及時匯總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典型經驗、有效做法、重大案件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問題,并于2018年1月20日前報送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工作匯總表和行動總結。上海市衛生計生委將匯總本市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情況,上報國家衛生計生委。
編輯:Shirley
附:文件重點干貨
2017年上海市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暨
藥品回扣整治督導檢查方案
重點內容及分工
(一)檢查生產企業違規生產行為。重點整治一次性使用輸注器具、一次性使用導尿管(包)、血管/非血管介入類、起搏器類、骨科植入類、口腔科材料、吻合器等產品。(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衛生計生委、市工商局配合)
(二)繼續推進醫藥衛生行業發票使用情況專項整治工作。做好醫藥衛生行業發票使用情況專項整治工作,查處非法使用發票、過票、走票、倒票等問題,加強對發票違法問題的案件移送和聯合查處工作,深入挖掘發票違法行為背后隱藏的不正之風問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牽頭,市工商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商務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
(三)全面落實醫藥陽光采購。核查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療耗材陽光采購流程建設、制度建設和有關配套建設。加大對相關機構違反藥品和醫療耗材陽光采購行為的聯合檢查和處理力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辦醫主體、各醫療機構配合)
(四)強化對高值醫用耗材特別是植介入類醫用耗材的價格監管。加強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對于不可另行收費的醫療器械,不得向患者收費,嚴肅查處超過規定范圍使用醫用耗材、超規定加價率多收費、多計或變相多計醫用耗材多收費、違反自愿原則強制或變相強制患者使用醫用耗材多收費以及不按規定公示醫用耗材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牽頭,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辦醫主體、各醫療機構配合)
(五)推動醫用耗材信息公開。將主要醫用耗材價格、總體用量、各科耗占比納入院務公開范圍;各醫療器械銷售單位(包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等)要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做好明碼標價,在顯著位置公示產品信息,要列明名稱、規格、型號、注冊證號、品牌、生產企業、經銷企業、計價單位、價格等內容;各醫療機構要向患者提供包括耗材名稱、品規和收費價格等詳細內容的費用清單,并提供所用耗材信息的查詢渠道,提高醫療費用透明度。將醫用耗材使用情況納入醫院管理評價體系。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建立醫用耗材尤其是高值醫用耗材使用信息上報制度,對于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將耗材集中采購價格等相關內容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辦醫主體、各醫療機構配合)
(六)強化對醫療機構診療行為的監管。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核心制度,加強醫療技術準入和監管,保證醫療質量安全。加強醫療器械臨床合理使用與安全管理,規范醫用耗材通用名管理,對醫用耗材使用量進行動態監測,開展醫用耗材質量評價。廣泛開展行風評議活動,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辦醫主體配合)
(七)加大對醫務人員過度檢查、過度治療和違反“九不準”“十項不得”規定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問題嚴重的醫療機構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辦醫主體配合)
(八)加強對醫療機構耗材與該耗材配套使用的設備采購行為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假借租賃、捐贈、投放設備等形式,捆綁耗材和配套設備銷售等涉嫌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行為。(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商務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關辦醫主體、各醫療機構配合)
(九)探索建立醫用耗材長效監管工作機制。加快推進自費藥品和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制度的建立完善,組織開展醫用耗材綜合評價工作,將評價結果用于醫用耗材采購、制定臨床應用指南。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完善醫用耗材內部管理制度,保證制度的透明化,加強醫用耗材的院內信息化管理水平,重點監控高值醫用耗材使用情況,對耗材使用超過同學科平均水平的醫生,進行病例追溯再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進行約談。嚴格臨時采購醫用耗材管理。探索建立對醫療機構醫用耗材使用情況的數據收集、分析、評估、上報機制,將有關結果用于指導醫療機構進行醫用耗材管理。(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辦醫主體、各醫療機構配合)
(十)貫徹落實整治藥品回扣“1+7”文件要求。完善藥事委員會建設和處方點評制度,強化藥品統一管理,提升合理用藥水平。加強自費藥品管理,規范自費藥品采購和使用。加強藥品使用信息化管理,監控藥品使用。完善信息化平臺分級管理,阻止違規統方。加強醫藥生產經營企業接待管理,規范醫藥代表行為,做到“三定一有”(定時間、地點、人員,有記錄)接待。規范醫藥購銷行為,在與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簽署采購合同時,必須同時簽署廉潔購銷合同。(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相關辦醫主體、各醫療機構配合)
(十一)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宣傳形式應靈活多樣,宣傳方法應突出重點。充分利用會議、培訓、微信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手段,重點宣傳醫用耗材監管和整治藥品回扣的先進經驗和成效,使其成為可復制、可推廣的做法。積極、正面引導輿論,使此次活動深入人心,吸引廣大群眾自覺參與。(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辦醫主體、各醫療機構配合)
工作步驟
本次活動于2017年7月11日正式開始,2018年1月31日結束,為期7個月。活動總體分為方案制定、自查自糾、督導檢查、總結經驗4個階段。
(一)方案制定(9月1日-9月30日)。市衛生計生委會同本市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制訂2017年上海市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暨藥品回扣整治督導檢查活動方案。各區衛生計生委、辦醫主體、醫療機構按照國家和本市活動方案要求,結合本轄區、本系統、本單位實際細化活動措施和時間節點,明確責任要求,層層動員部署,全面啟動專項整治活動。
(二)自查自糾(9月1日—1月31日)。各醫用耗材生產、流通企業要及時完善醫用耗材產品的相關信息提交、更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認真排查梳理醫用耗材臨床使用中的問題,及時整改,完善整改措施,有效遏制和打擊醫用耗材領域的不正之風,并將自查自糾工作貫穿始終。
(三)督導檢查(1月上旬)。各區衛生計生委要會同相關行業區級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統一部署,結合文件要求,根據職責分工,對下屬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專項整治和藥品回扣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各辦醫主體負責組織對下屬醫療機構專項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覆蓋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時處理,涉及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市衛生計生委將會同本市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全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專項整治和藥品回扣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重點抽查。
(四)總結經驗(1月下旬)。各單位要及時匯總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典型經驗、有效做法、重大案件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問題。于2018年1月20日前報送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工作匯總表(見附件)和行動總結。市衛生計生委將匯總本市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情況,并將本市專項行動總結和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活動工作匯總表上報國家衛生計生委。
信息來源:健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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