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并銷售(特別是違法回收藥品)。
2. 非法購進醫療機構制劑并銷售。
3. 購進、銷售假劣藥品,或將非藥品冒充藥品進行宣傳、銷售。
4. 以中藥材及初加工產品冒充中藥飲片銷售。
5. 非法加工中藥飲片。
6. 存在出租、出借柜臺等為他人非法經營提供便利的行為。
7. 銷售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疫苗等國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種。
8. 非專營企業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
9. 違反規定銷售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導致流入非法渠道。
10. 銷售具有終止妊娠作用的藥品(含緊急避孕類米非司酮制劑)。
11. 超范圍經營藥品。
12. 購進藥品未索取發票(含應稅勞務清單)及隨貨同行單,或雖索取發票等票據,但相關信息(單位、品名、規格、批號、金額、付款流向等)與實際不符。
13. 未嚴格按照藥品的貯藏要求儲存藥品、未按規定陳列藥品。
14. 違反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規定銷售藥品(主要檢查未嚴格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15. 執業藥師掛證、不在崗履職。
16. GSP計算機管理系統無法使用或存在多套系統。
17. 未定期監測及記錄藥品存放區溫濕度。
18. 未建立企業藥品購進記錄或購進記錄不完整。
19. 在核準地址以外存放藥品。
20. 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信息來源:醫藥云端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