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場中國醫改與城市醫院管理的圓桌會,大家討論熱烈。這是一個關于城市醫院管理創新和改革定位的頭腦風暴式議題,特別是我提出的醫共體不是醫聯體的全新認識,得到了全場五百多名醫院管理者的鼓掌與強烈共鳴。在此,我謹將這一觀點做一表述。
第一,醫聯體應當是一種醫療的組織形式。
它主要是以區域內的醫療聯合體為表現形式。一般是將同一區域內的醫療資源整合在一起,形成一個醫療互助與共享的系統。通常是由區域內的三級醫院與二級醫院,社區醫院和其他醫療組織等,共同組成的一個醫療聯合體。醫聯體的組成目標是讓區域內的醫療服務更加有效,并能在現有體制下較好地解決群眾的“看病難、看病煩”的問題,形成一個區域內分級診療的上下聯動的互助醫療組織與系統。
我們這里表述的醫聯體一般是指不改變醫院間組織結構的醫療聯合組織。因此,它是以解決患者就醫難、就醫煩為目標的一個醫療互助系統。這是他的一個特點,也是他的初心。同時醫聯體的龍頭醫院或者核心醫院也是以不改變基層醫療組織的屬性,以及它原有的管理架構的基礎上所形成的一個醫療共享與互助的指導系統。這樣的一種醫療組織架構的系統,可以稱之為醫聯體。
三級醫院在醫聯體中發揮的作用,應當是指導作用、幫助作用和無私支撐作用。因此,他更多地是優質醫療的輸出與幫助。這是醫聯體的一種效能與價值的體現,同時也是讓中國三級醫療等優質資源下沉基層的一種有效的表達和輸出方式。三級醫院在醫聯體中的作用,應當是幫扶、支撐、指導,而不是組織的滲透與一體化的重建。
第二,醫共體則是指一個區域內的醫院與其他醫療服務機構和組織聯系在一起,重新組合、重新構建的一個整體性的全新醫療組織架構。
它的主要特征是法人代表的統一性和醫療組織的緊密性關聯。由此,我們認為:醫共體,這一組織的特點,主要的并不是醫療聯合體的屬性,而是醫療集團組織的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