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大督查來了,家庭醫生簽約6大政策要落實
日期:2018/8/14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開展2018年國務院大督查的通知》,部署開展2018年大督查。在醫療方面,明確提出要重點督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情況。
 
在今年4月份,國家衛健委發布了《關于做好2018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于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對家庭醫生的待遇保障也做出了明確指示。
如今2018年已過半,這些政策都落實的怎么樣了?督查查的就是這些,而政策落實,也是我們家庭醫生的心聲。
接下來我們一起看看,在2018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方面,需要落實哪些政策和待遇?這些就是督查的重點:
一、不要層層加碼,注重簽約質量
《通知》里提出各地要結合服務能力及資源配置情況,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確定簽約服務的工作目標。
在穩定簽約數量、鞏固覆蓋面的基礎上,把工作重點向提質增效轉變,做到簽約一人、履約一人、做實一人,不斷提高居民對簽約服務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不要盲目追求簽約率,不要層層加碼,同時要采取措施避免簽約服務數量下滑。
要求很明確,各地方不能再秉承“唯指標”論給基層醫生層層加碼,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目標,重在質量不在數量,做實做細才是根本。
二、落實績效收入,多勞多得
提高家庭醫生簽約積極性才是提高服務質量的根本,所以家庭醫生簽約的績效收入必須得到保障。在《通知》當中,關于家庭醫生收入一共提到以下三點:
1、簽約服務費作為家庭醫生團隊所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組成部分,可用于人員薪酬分配。
2、推進服務價格調整。各地要協調價格主管部門,合理調整簽約服務有關項目價格,特別是增補和調整充分體現家庭醫生團隊成員技術勞務價值的巡診、家庭病床、家庭護理等服務項目價格。
3、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完善機構內部管理考核工作機制,考核結果要與家庭醫生團隊和個人績效分配掛鉤,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這些提高績效的方法是否得到落實,應該是督查的內容之一。
三、二級以上醫院要指定專人負責對接
家庭醫生團隊并不是基層醫生的單打獨斗,需要上下級醫院來共同配合支持,才能完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的任務。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副局長焦雅輝曾提到,總理要求家庭醫生簽約團隊中一定要有二級以上醫院的醫生,這樣老百姓才信任,也能讓大醫院的醫生下沉到社區,而不是把社區搞得大而全。
在今年3月份,甘肅就規定要根據患者病情需要,由省、市、縣、鄉、村五級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共同組成滿足需要的若干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
省、市級醫療機構抽調相關專業副高級職稱以上專家,作為簽約團隊的省市級專家,各縣級醫療機構抽調相關專業副高級職稱以上的專家作為簽約團隊的縣級專家。并且專家還要定期入戶隨訪,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前不久內蒙古也要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要有二級醫院醫療技術支撐。在二級以上醫院組建專科服務團隊,與轄區或醫共體內基層機構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結對,通過定期坐診、設立慢病聯合門診、開展遠程診療、接受轉診等形式參與復雜疾病、疑難病患者的簽約醫療服務。
《通知》中也提到,二級以上醫院要指定專人負責對接,為轉診患者建立綠色通道。因此,上級醫院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方面,對接與指導工作做得如何,也是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
四、落實全科醫生津貼
《通知》要求有條件的地方在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時設立全科醫生津貼項目,在績效工資中單列。提升全科醫生工資水平,使其與當地縣區級公立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師工資水平相銜接。
今年年初,國務院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意見》,對全科醫生崗位實施多項利好政策,同時全科醫生作為家庭醫生的核心成員,其待遇落實情況必然是督查重點。
五、完善與二級以上醫院用藥銜接
基層缺藥現象一直被基層醫生和患者所詬病,并且,二級以上醫院與基層用藥銜接不好會直接導致家庭醫生簽約不順利。
因此在年初的《通知》中明確提出要保障簽約居民基本用藥。合理配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加快完善與二級以上醫院用藥銜接。有條件地區可開展藥物第三方配送,為簽約居民提供便捷服務。
所以,相信藥品保障和銜接情況也將是國務院此次對各部門在家庭醫生工作方面督查重點。
六、家庭醫生配備助手
為了分解家庭醫生工作的壓力,國家鼓勵配備助手提供支持性服務,減輕家庭醫生非醫療事務工作負荷。
另外,鼓勵藥師、健康管理師、心理咨詢師、社(義)工等加入團隊,發揮鄉鎮(街道)衛生計生專干、殘疾人專職委員等在簽約服務中的作用。
督查于7月底開始
全面自查階段
各部門于2018年7月31日前、各地區于8月5日前將自查情況報告報國務院。
實地督查階段
8月下旬起: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實地督查
9月中旬起:對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單位開展實地督查
按照“1+5+地方特色+營商環境調查”的設計對地方進行實地督查。
在各地區、各部門開展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國務院派出督查組開展實地督查。
《關于開展2018年國務院大督查的通知》提出,督查結束后,根據督查結果,對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不力、重大政策落實不到位、重大工程項目嚴重滯后、推進“放管服”改革不作為亂作為、督查發現問題整改流于形式的問題,依法依規予以嚴肅問責。
相信隨著督查活動的開啟,各部門會加快速度落實各項政策,同時有落實不到位的情況,國家也會做出相應措施來予以查處和糾正。
信息來源:藥鏈創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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